2008年9月30日 星期二

失憶的回憶

我是一個才藝老師,我的學生都是小孩,我教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並不喜歡小孩。
為什麼不喜歡小孩?這得從我的童年時代說起,我的童年玩伴是螃蟹和土裏的泥鰍,我不和鄰居家的小孩打交道,雖然我也上學,但我覺得我的同學們都很幼稚,總是玩起那些自認為很好玩的遊戲,什麼你追我跑,或是騎馬打仗,我寧可坐在海邊發呆,數著海上有多少隻漁船,我認為海洋的另一端有更遼闊的世界,漁船像是世界的眼睛,夜夜照亮海面一閃一閃的向天上的星星打招呼,我無法忍受小孩為了一塊糖吵架,或是誰只和誰好的小心眼情結,僅管班上有不少的小團體,我總是那圈圈外的獨行俠。
我生長的城鎮是個靠海的小漁村,居住的大多是上了年紀的老人,還有一些需要受教育的小孩,村裏只有一座小學,小孩的父母多在另一個城市工作,據說那裡擁有比較多的工作機會,我也是和爺爺奶奶住一起,我對父母沒有記憶,爺爺說我的父母在我剛學會走路時出海捕漁被鯊魚給吃了,我一直信以為真,直到後來我了解到他們是跳海自殺。
我的怪異個性不能說和失去雙親完全沒有關係,或許沒有父母的陰影讓我很難在團體中生存,除了爺爺奶奶外我討厭和其他人說話,也因此長大後我自認有語言障礙。
至於為什麼我會成為一個才藝老師,那也是受了我的老師的啟蒙,我的小學導師吳老師是個美麗又溫柔的好老師,她是村裏唯一會跳舞的大人,有一次她在村裏的活動中心表演她的創作,那一次的表演我看的目瞪口呆,她像一隻美人魚,沒有骨頭,身體柔軟的可以變換出各種姿態。
吳老師在學校裏成立了一個舞蹈社團,她希望幫助村裏的小孩開發身體的潛能,在我剛上小學時她就對我說,妳的柔軟度很好,來參加舞蹈社吧,剛開始我很排斥,因為我不想成為團體中的一份子,可是我很羨慕吳老師舉手投足間的美麗姿態,她細長的雙臂像是在風中的柳樹,輕盈搖擺毫不費力隨意擺放都像一幅畫,我也想長大後有和她一樣的美人肩,尤其是她轉動頭部時脖頸之間的線條,就算不是吸血鬼也很想在她脖子上咬一口。
受了吳老師的鼓勵,我開始練習跳舞,對我而言這一點都不難,我可以自在的擺動我的身體,隨著呼吸的節奏換算成舞動的節拍,不管有沒有音樂,我都能舞出自己的律動,更重要的是跳舞不用說話,這讓我更覺得自由自在。
就這樣,長大後我離開了成長的城鎮去尋找更多的工作機會,我成了一個兒童舞蹈老師。
但還記得我說的嗎,我不喜歡小孩,卻要教小孩跳舞,我根本不知如何和小孩相處。
我安慰自己,反正就是跳舞嘛,只需要擺動身體,又不用說話。
但小孩不一定會隨著你的要求做出相同的動作。
甚至有時候他們一點也不理會妳在說什麼,就和我小時候一樣。
我想起美麗又溫柔的吳老師,她是如何用她的智慧讓一個個吵鬧的小孩乖乖的隨著音樂做出一致的動作。我試著讓自己有著如同吳老師一樣的愛心。
但是有一天,報應還是來了,並不是小孩惹了什麼麻煩,而是學校要舉辦一個座談會,邀請家長們來了解這學期的學習課程,我必須負責說明教學進度以及課程示範。
平時我只面對小孩,偶而出現不耐煩的情緒小孩也只能自認倒楣,我從來沒有面對過家長,更不知道他們會提出什麼問題。
活動當天遇上了颱風,我期望座談會可以因為颱風而取消,可惜事情並未如我所願,當天出席的家長以母親居多,只有少數的父親前來參加,當我站在講台時,我的手抖了起來,天啊,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多媽媽,我連自己的母親是什麼模樣都不記得,我勉強自己起了頭,開始說起我的教學計劃,然後可怕的事情發生了。
正當我準備說出「節奏」二個字時,這二個字就像從世界上消失了一樣無論如何都遍尋不著,有幾秒鐘的時間我完全忘記我應該說什麼,一切都靜止了,安靜的可怕,所有的人都在看著我,而我站在台上一個字也蹦不出來,這下子完了,我得了失憶症,我會不會就這樣昏倒在台上,從此不醒人事,偏偏這時候的我清醒的很,我還知道我正在演說,我必須想辦法讓時間繼續前進,不能讓所有的人看著我發呆,我努力尋找類似的詞彙,終於我又開口說話。
在經歷這個可怕的時刻之後,一切順利不少,我終於完成演說並且獲得一些掌聲,雖然中途有二位媽媽離席,但我慶幸自己完成了這個差點嚇死在台上的任務。
平時我也會有短暫失憶的症狀,但都不礙事,比如說有時會忘記前一秒正在想的事情,然後在幾分鐘過後會自動想起剛剛遺忘的事,我不知道這是不是阿茲海默氏症的前兆,但這些短暫失憶從來沒有影響我的正常生活,直到剛剛在眾目睽睽之下的失憶開始讓我恐懼。
我想起「明日的記憶」的渡邊謙,發病之後情緒失控又焦慮,我才不要成為什麼事也不記得的人。
心情糟透了,晚上去看了雲門舞集的水月,當舞台上出現流動的水,舞者像是踩在湖面上跳舞,柔軟的身體倒影隨著水波晃動,多麼純淨又安詳的影像,我想到家鄉停靠在海岸的船隻。
那一幕幕舞動的身體化成定格,一張張的存進我的記憶裏。
我想起我的父母,或許他們也在水中跳舞,只是我看不見罷了,在這麼多年之後,我想像著他們的身影,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願意離我而去,在我的記憶裏沒有他們的影子,就算我失去記憶,有關於他們的回憶也沒有什麼損失,這樣想想,失憶這件事好像就沒有這麼可怕了。
回家的路上,風雨增強了,是個颱風天呢,喔!我想起來了,今天是教師節,在捷運上我發了簡訊給吳老師,祝她教師節快樂,並且告訴她,我今天經歷了不太完美卻值得記憶的一場演說。
如果記憶可以被奪取,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不讓記憶消失?
換個角度想,對於已經發生的事情,就代表曾經存在,既然曾經存在,它又怎麼會消失呢?
發完簡訊,我看著車窗外被狂風吹亂的雨滴,早已忘記今天發生的失憶事件,心裡只關心著明天可不可以放颱風假。
失憶與記憶,似乎就這樣交錯的在生活中存在著。

2008年9月22日 星期一

泡麵新吃法

看看不同的泡麵吃法
原來蛋包飯外面那層蛋皮可以用這樣的鍋子做啊
難怪之前用大鍋子煮怎麼也用不好



2008年9月17日 星期三

生日快樂!我的弟弟

我的家庭成員很簡單,除了父母之外,就是我們姐弟。
老實說,我一點也不期待有一個弟弟的出現,在我小時候當大人們問我想要弟弟還是妹妹時,我會回答,我想要一個哥哥。
為什麼是哥哥?大概覺得哥哥可以保護妹妹,也就是說,我應該不喜歡扮演保護者的角色,所以我不想當姐姐。
況且弟弟也出生的太晚了,晚到我已經失去了和嬰兒或小孩做朋友的興趣。

在我們都已經是大人的時候,有一次我們去我以前學生時期常活動的商圈吃東西,那裏有一家有名的學姐冰店是我入學時就已經營業的了,那一次我們的對話是這樣的:
開始進入時光隧道的我:我74年入學的,現在是97年,也就是說那家店至少存在了23年耶!真不簡單!
我弟就說啦:什麼?74年?我才4歲耶!
吃驚的我:怎麼會?怎麼可能才4歲。
但是算一算,沒錯啊,因為我們的年齡相差了11歲,當我已經開始準備從小孩轉大人進入青春期,打算讓忙碌又多采多姿的校園生活擠入我的生命時,我弟連話都還不太會說呢。
這樣一想,才真的比較出彼此年代的不同。

也難怪在那個時期,我對弟弟這個角色一點印象也沒有,也可以說在當時,有沒有弟弟都一樣。
對於一個正在好奇於世界如此繽紛又新鮮的少女來說,她唯一的希望就是快點長大,她只想和思想成熟的人做朋友,對於那種只會哭鬧又幼稚的討人厭小鬼,只會遠離不會親近。
在我的記憶中,我喜歡上學,喜歡和同齡的小朋友在一起,喜歡同學來家裏作客,現在回想起來才知道,在當時我缺少可以說話的同伴,父母不懂小孩的心思,弟弟年紀太小說不上話,學校成了可以結交朋友的地方,有關於學校生活的點點滴滴就順理成章的多過於與家人相處的回憶。
我對家庭生活的記憶,在那時,或者是更早之前,就像被消磁的錄音帶有那麼一大段是完全空白的。
我不知道為何會出現這樣記憶的斷層,這件事在當時是沒有被察覺的,直到後來當我開始回憶起成長的過往時,才發現我完全不知道弟弟是如何長大,不知道他什麼時候開始上學,什麼時候換牙,不知道他的功課好不好,不知道他回家後都在做什麼,我也不記得國中他理平頭的樣子(那時候髮禁應該還沒解除吧)或是穿著制服的模樣,我們也不會像一般的手足鬥嘴或打架,這個記憶的缺席至少有十年以上的時空,等我對他有印象時,他已經是個少年離開家裏到另一個城市去唸書。
所以我也認為,在他的成長過程裏,姐姐這個角色應該對他沒有任何啟迪的作用,他應該也覺得,有沒有姐姐都一樣。
我連和他說話的記憶都沒有,或者是說,我在家裏一直很沉默。
我們各自走完童年的旅程,沒有交集,誰也不了解誰,直到大家都長大了,大到可以獨自面對生命,有了自己的思想和主張,時間才把我們的生活又兜在一起。
當我們開始交談的時候,我們有著不同年代的成長背景,對世界有著不同的眼光和認知,對未來有不同的眺望及追求,我常揶揄他是超級龜毛處女座,其實我的個性裏有一部份也很龜毛,雖然彼此的生活經驗不同,但某些價值觀其實很接近,我覺得這是來自遺傳基因的影響,有些事情不是我們意見相左,只是他理解的時辰未到,我最常對他說的一句話就是,十年後你就知道。
在我和弟弟開始恢復生命的互動之後,我也開始有了機會去撿拾以前遺失的零星片段影像,我試著回想起家庭生活以及我的家人,但有一段記憶的確不見了,是得了失憶症嗎?
但我記得學校的事,代表那時我確實存在著。

成長只有一次,對於那些已經發生的故事,如果沒有惦記在心裡,它,就是永遠消失了。


雖然今年也不是什麼太重要的生日,以後也許也不會有這種閒情逸緻來組合這些想法,反正現在想到就寫下了,我想說的是,我真的覺得你太晚出生了,枉費身為弟弟應盡的義務,在我最需要玩伴的時候你沒有出現,等我不當小孩要成為大人的時候,你的出現只讓我覺得礙手礙腳,我從來沒有感受到手足之情有多麼了不起或是珍貴,直到歲月的巨輪將我送往少年、青年接著邁入中年,而父母也從中年步入老年。
我終於發現到兄弟姐妹的好處。
至少我可以不必獨自面對日漸老去的父母。
至少我有流著相同血緣的手足可以一起面對家人間的生離死別。
得到這樣的體認,使我安心不少。
因為無法預測生命的長度究竟能有多長,但至少我們可以互相給彼此勇氣來共同面對生命最終的課題。
屬於家人之間的。
所以祝你生日快樂,很高興你出生了,希望你能長命百歲,但絕對不是希望你成為人瑞,看在我比你領先出世起碼一個年代卻又孤獨的存在著的份上,你應該要好好鋪陳有關那未來的人生故事,不畏艱難的,努力向前。

2008年9月16日 星期二

沉睡

他曾經很認真的想過一件事,人類為什麼到了夜晚一定要睡覺,是否可以選擇在白天裏睡著,或者是成為一種不睡覺的動物。
他試過在夜裏不把眼睛閉上,有好幾次,他睜著眼直到天亮,在微微的晨曦中。
然後在漸漸明亮的空間裏,他的眼皮不自覺的往下滑,無意識的,他睡覺了,然後醒來,進行著日復一日一天的活動。
每一個有意或無意沒有睡意的夜晚,無意識的他最終總是在日光逐漸甦醒的新的一天來臨時沉沉的睡去。
然後每次醒來之後,他的心是空的,腦袋也是空的。
他的思想沒有在他的身體裏面。
到了夜晚,又做著同樣的實驗,有時候他會把眼睛閉起來,想著各式各樣奇怪的故事,然後又是天明,又是沉睡,僅管他想試著保持永無間斷的清醒,總也無法成功,而他亦無法認真的睡上一天一夜,即使在很累的情形下,沉睡或清醒,似乎並不是他所能夠控制的。
唯一確定的是,在大部份清醒的時間裏,他的心都是空的,像是心臟在冬眠一樣,沒有重要的理由需要叫醒它,一直在睡眠狀態的心臟處於安靜無擾的世界,不會狂跳也不會發出驚嘆的語句,只是平緩有秩序的進行著規律節奏的跳動,它就像生長在高山上的花,在失溫的狀態下靠著極為稀薄的氧氣有意無意的維持著生命。
在這樣稀薄的生命力裏他問了自己一個無聊的問題,如果他的生命只剩一天的時間,他想做什麼,他想了好久,竟然想不出什麼好做的,最後的答案是,日子應該就如同往常一樣吧,不會因為是最後一天就給它不同的待遇。
對於想不出有什麼事情必須在生命結束前去完成這件事情他有著些微的感慨,甚至開始耿耿於懷,他的思緒怎會如此空蕩,就好像一座巨大古堡卻沒有住著半個人一樣死寂,不是應該有很多美好的事情可以做嗎?去見某一個人、去某個地方、去做某件從未嚐試過的新鮮事物,然而他卻對這個世界沒有任何欲望,即使生命就要結束了,也沒有什麼事好做,這和睡著了有什麼不同,他這樣問著自己,既然這樣,「我何不就讓自己一直沉睡下去,一直到想到要做什麼時再醒過來」。

於是他開始練習拉長睡眠的時間,從原本的八小時到十小時,再進步到十二小時,接著十四小時,十六小時,後來他可以睡上二天後,起來上廁所吃點東西,看看窗外的景色,然後又躺回幽暗的床。
當他看見光的時刻愈來愈少時,他也不認為這次看見的光和上次的光有什麼不同,索性他只在夜裏醒來,有時伴隨著雨聲,但大多數的時間裏他所認知的世界裏是安靜的。
沉睡的世界很適合他,他一向不善於言語的爭辨,這種安靜無聲的狀態和他平緩的心跳完全吻合。
對於這樣的世界他說不上來滿意或不滿意,除了呼吸之外,沒有任何跡象可以顯示在他的自由意識裏是否有著想要生存的意念,如果有一天有人發現這樣一具會呼吸但始終沉睡的身體,究竟應該把他搖醒或是乾脆停止他的呼吸。
如果要他選擇,恐怕他也拿不定主意,事實上是,有沒有呼吸對他而言好像也沒有那麼重要。
但至少他得到了一個答案,空洞的心有助於睡眠的延長。

想要讓心臟有活力的跳動或許可以藉助巨大而強烈的電流,就像閃電一樣,迅雷不及掩耳的準確快速又有力量的一擊,或許那睡著的人在感受到跳動的力量之後,願意召回有氣無力的靈魂,在支離破碎的情緒中找到一抹希望的光。

2008年9月15日 星期一

梅岡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

買了二年的「梅岡城故事」終於在最近把它看完了。
當初因為看了一部電影「失控的陪審團」,事後上網查資料時發現提到另一部題材相關的電影「梅岡城故事」,但這部片年代久遠租不到,倒是碰巧在書店發現同名著作新譯本的發行。
也不知是什麼事情耽擱了,這本書竟然一直沒有去讀它,直到最近。
看長篇小說最困擾的就是,如果無法一氣呵成完成閱讀總是影響閱讀情緒,就跟看電影時如果出現惱人的廣告一樣討厭,這或許也是我較少看長篇小說的緣故,梅岡城故事這本書有點厚度,無法一次讀完,最終還是分二次看完,這算快的了,有些比較生硬的讀本,我總是要分好幾個段落才會看完,能夠快速的讀完一本書的原因大概只有一個,那就是太好看了,也就是故事的情節發展會讓人捨不得放下書去做任何事,包括睡覺。

原本以為故事的主軸應該就是敘述律師為了辯護案件而產生的種種情節的延伸,閱讀之後才發現書裏著墨更多的是一位父親對孩子們道德的教養,對於正義深遠價值的身教與言教。
故事由一位六歲小女孩的角度來敘述,母親生病去世後,身為律師的父親身兼母職照顧及教育她與十歲的哥哥。
在還沒有唸小學之前的童年時光,父親會在夜晚唸報紙上的新聞給小女孩聽,並且教她讀報,告訴她什麼是正確的事,小小年紀的兄妹倆在耳濡目染之下早已種下如何辨別是非善惡的道德種子,這樣的教導成為他們邁向成長道路上唯一遵循的指標,父親的以身作則,他的道德受眾人尊敬,他的律師職業亦使得兄妹倆引以為傲。
能夠擁有這樣的父親,想必終其一生都能抬頭挺胸驕傲的活著。

「杰姆在仰望別人以前,他得先仰望我,我希望能活著與他相對而視……..,如果我把這一類的事瞞住了,坦白地說,我會不敢跟他四目相望,如果有那一天,我知道我就會失去了他。我不願意失去他跟思葛,因為我只有他們兄妹倆。」

前一陣子在廣播中聽到楊照先生對於養兒防老的新觀念,他說,做父母的應該教養他的小孩有良好的道德觀、正義感以及做人的原則,當父母漸漸老去的時候,如果有一天忘了年輕時候所把持的做人的原則,已經長大了的孩子這個時候就應該要提醒父母,小時候您是這麼教導我的啊,您可不要忘了那最基本的做人的原則。
多麼令人動容的觀點,與現在豐富的政治新聞、社會事件相比,多少的父母盡到了教養孩子的責任,又有多少的子孫拿著古人訓示的正義良善來做為回報。
那些常常成為新聞事件的公眾人物就算忘了他們的社會責任,或許也可以換個角度想想,你們的下一代是否願意站出來說,我為我的父母親所做的一切感到驕傲。

現在有很多書都在談教養,我倒是覺得,在學會教養孩子之前,先想想看我們希望下一代在回頭看著我們時可以看見什麼。

這本書作者的父親也是位律師,我想書中所描述的情節,多多少少應該也和她的童年經驗有些關聯吧,而她寫的前言也很酷,她是這樣寫的:
「梅岡城故事不用導讀吧。作為讀者,我不喜歡導讀。至於小說,我認為需要導讀的是去世已久的作者和塵封多年現在重印的作品。至今三十三年,本書一直在出版,我也還活著,雖然無聲無息。
導讀妨礙閱讀之樂,扼殺參與的喜悅,摧殘好奇心。導讀唯一的好處是:有時候不用急著吃藥。
模仿鳥還在說它該說的,沒有序文,而它已經問世這麼些年了。」


梅岡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
作者:哈波.李(Harper Lee)
譯者:商辛
遠流出版

2008年9月9日 星期二

咬了一口的蘋果

捷運站裏不能吃東西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但是有關於不能飲食的禁止標語我倒是從來沒有去注意,直到我聽見一位媽媽在說話。

媽媽對著小朋友說:「你可以吃啊!你看它只有畫不能喝飲料和吃蘋果,你就把布丁拿起來吃啊!」
哈哈!媽媽是在說冷笑話嗎?我好奇的尋找著禁止飲食的標語,果然看見一杯飲料以及咬了一口的蘋果,然後中間有一條紅色的線代表禁止的意思。
所以媽媽的意思是說,因為它只有畫蘋果和飲料,所以其他東西並沒有被禁止嗎,可是我也聽不出媽媽的語氣有任何開玩笑的意思啊,還是這是一種威脅式的教育,也就是說,你沒有看見標語說這裡不能吃東西嗎,你就吃嘛,有種你就吃吃看。
我回頭看了看小朋友,他並沒有真的把布丁拿起來吃。
小朋友沒有提出任何問題,不過看他的身高應該是可以分辨出這裡是不是能吃東西的年齡吧,可是我真的覺得很疑惑啦,媽媽為什麼要說這樣的話,但是我更好奇的是,為什麼是用蘋果來代表食物,也可以畫漢堡或鹽酥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