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活著有什麼意義?還不如說,活與不活有什麼差別?」
引自『再給我一天』(for one more day)
Mitch Albom 著
大塊文化 出版
「放棄是自殺的第一步。」
奇克想要自殺。
促成這個念頭的最後一擊是,女兒的婚禮沒有邀請他出席,他只是被通知,女兒已經結婚了。他被排除在女兒的生命之外。
他覺得自己是一個不存在的人。
「當你討厭自己,你也會惹人厭,甚至你愛的人也會開始討厭你。」
就是這樣,被家人排除在外,但這樣的結果能怪誰呢?是他開始先討厭自己的。
奇克的自殺沒有成功,但在活著與死去的交界線奇克遇見了已經去世多年的母親。
他意外的多了一天與母親相處的時間。
「與你所愛的人相處一整天,可以改變一切。」
「就許多方面來說,那段時光非常平凡;但是就像她說的,你可以在普普通通的一分鐘裡就發現某個真正重要的東西。」
至於那個重要的東西是什麼呢?
活著的人都應該要愛惜生命的,雖然有時也會有活與不活到底有什麼差別的困擾。
但,活著不就為了要實踐自己嗎?實踐自己隱藏在生命裏無窮的潛力與能量。
活著,同時也是為了愛你的人和你所愛的人。
於是奇克說了,「我想重新來過,用對的方式與我所愛的人好好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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